1月中旬,入職單位的李小姐需要社區(qū)出具一份“無分紅證明”。她致電西區(qū)街道西苑社區(qū)了解到,該證明目前可登錄廣東政務服務網上傳相關資料實現(xiàn)網上辦理、網上出具,不用1個工作日,她就成功下載了具有證明法律效力的電子文件。“這讓我感到很驚喜,全程通過指尖辦,不用請假到社區(qū)跑一趟。”記者日前從中山市民政局獲悉,為解決村級證明事項底數(shù)不清楚、標準不統(tǒng)一、辦理流程繁瑣等難點痛點問題,中山將村級證明事項辦理改革作為“數(shù)字政府”建設服務“百千萬工程”的具體措施,率先在全省推進村級證明事項改革,目前,首批10項村級證明事項在試點村(社區(qū))實現(xiàn)全程“零跑動”“掌上辦”。
首批10項村級證明事項實現(xiàn)“網上辦”
到職能部門窗口單位辦事的過程中,所需材料中的部分證明材料需要村(社區(qū))開具,過去許多市民反映,要辦成事,往往需要到村(社區(qū))跑一趟,再到辦事窗口走一趟。如今,市民只需登錄廣東政務服務網,選取自己所在的村(社區(qū)),搜索要辦理的事項,通過創(chuàng)建流程——填寫表單——材料上傳——完成反饋,即可收到一份由社區(qū)開具的證明文件。
據悉,中山首批10項線上辦理證明事項清單包括“市中級法院所需出具的分紅證明、無分紅證明(村民小組長收入證明)”“市司法局所需的出具監(jiān)護關系證明”“市中級人民法院所需出具的居住證明(案件管轄權歸屬)”“市司法局所需出具的居住證明(非刑事案件)”“市交通運輸局所需出具的居住證明(異地申請)”“市自然資源局所需出具的親屬關系證明(用于不動產登記)”“市司法局所需出具的親屬關系證明(用于辦理公證)”“市中級法院所需出具的訴訟代理證明”“市民政局所需出具的委托辦理收養(yǎng)登記手續(xù)證明”和“市自然資源局所需出具的監(jiān)護人證明(用于不動產登記)”。
這10項村級證明,目前可通過全流程電子化提速增效,運用電子印章、電子表單等實現(xiàn)村級證明事項“網上申請、網上受理、網上審批、網上反饋”和“窗口端、手機端、電腦端”多終端、全程網上辦理。截至2023年12月,全市已有23個鎮(zhèn)街77個村和54個社區(qū)順利依托廣東省政務服務網中山市統(tǒng)一申辦受理平臺開展系統(tǒng)應用工作,實現(xiàn)村級證明事項網上辦,2024年有望實現(xiàn)所有村(社區(qū))全覆蓋。
建立“負面清單”減輕基層負擔
“除了這10項村級證明事項作為公共服務事項納入廣東省政務服務事項管理系統(tǒng)管理,實現(xiàn)網上辦,其他的證明事項目前也已便捷規(guī)范了不少。”西區(qū)街道公共服務辦負責人工作人員楊恒告訴記者,村、社區(qū)作為聯(lián)系群眾、服務群眾、方便群眾的“最后一公里”,長期以來承擔著海量證明事項的開具工作。有些證明事項設置不合理,有些證明的證明格式、辦理流程、辦事時效等各不相同,加大了村(社區(qū))開具證明事項的難度。市民政局、市政數(shù)局在推進村級證明事項辦理改革過程中,采用部門自上而下、村居自下而上相結合的方式,全面摸底和梳理了村級證明事項,印發(fā)了村級證明事項的“正面清單”和“負面清單”。一些不合理的證明事項已經列入負面清單,不再由村(社區(qū))開具。如目前村(社區(qū))除了辦理公證和不動產登記用途外,全市的村(社區(qū))將不再開具的親屬關系證明。
與此同時,中山還按照市級統(tǒng)籌標準精簡事項辦理程序,以“最小顆粒度”為尺度,理清了事項辦理材料、表單樣式、辦理流程、辦理時限、使用用途內容,制成清晰易懂的辦事指南,在廣東政務服務網公布,實現(xiàn)同一事項辦理標準和辦理指引在全市范圍內保持一致。廣東政務服務網還提供了統(tǒng)一規(guī)范的表單樣本,簡化申報信息填寫,減少群眾申報難度,提升村級證明事項審批效率。
目前,全市288個村(社區(qū))均建有黨群服務中心,群眾只需按照辦事指南要求,去一趟各村(社區(qū))黨群服務中心就可實現(xiàn)“一門戶”開具村級證明,有效解決因開具證明而“來回跑”“多頭跑”等問題。為方便群眾,工作人員除進行審批端操作外,還主動為有需要的群眾進行辦事端的操作,除將辦理好的電子證明打印出來給群眾外,還將電子證明發(fā)送至群眾電子郵箱,便于群眾反復使用。
記者 徐鈞鉆 通訊員 鐘民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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