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7日,記者從市交通運輸局了解到,《中山市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實施細則》(2022年11月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征求意見稿)現(xiàn)正公開征求社會公眾意見和建議。據(jù)悉,與舊版管理細則相比,征求意見稿進一步細化平臺、車輛、人員的要求和準入標準,例如:鼓勵網約車企業(yè)成立中山總公司或子公司,取消了燃油車輛的準入標準,推動巡游出租車和網約車駕駛員考試的融合等。
平臺服務機構面積不少于180平方米
根據(jù)征求意見稿, 網約車平臺公司在中山申請從事網約車經營的,應當具備線上線下服務能力。按要求,網約車平臺公司在中山市轄區(qū)內成立服務機構須符合以下設施條件:具有固定、專用、一體的辦公場所和培訓教室且面積不少于180平方米(租用他人房屋、場地作為經營辦公場所、培訓教室的,要簽訂一年以上合法有效的租用合同),申請網約車經營許可的地點應和營業(yè)執(zhí)照注冊地址在經營期內保持一致。
“目前在中山運營的網約車平臺公司均按要求設立了分公司,在征求意見稿中,我們特別提出鼓勵網約車平臺企業(yè)在中山成立中山總公司或子公司。”市交通運輸局相關負責人表示。
新能源車輛續(xù)駛里程不低于100公里
針對擬從事網約車經營的車輛,征求意見稿調整了準入條件。舊版管理細則對燃油車輛發(fā)動機排量等有詳細準入要求,征求意見稿取消了針對燃油車輛的準入標準,要求擬從事網約車經營的車輛必須為新能源車輛。具體要求為:中山市登記注冊的7座及以下符合國家標準的新能源乘用車,插電式(含增程式)混合動力車輛,還應當滿足純電動續(xù)駛里程不低于100公里的條件。
“網約車經營車輛準入早已停止了燃油車輛的申請,所以征求意見稿對舊版管理細則進行了修改,取消針對燃油車輛的準入標準,明確只有新能源車輛才能加入網約車經營?!笔薪煌ㄟ\輸局相關負責人表示。
另外,征求意見稿針對車輛所有者為企業(yè)法人、個人兩種情況分別進行了細化的要求。其中,車輛所有者為企業(yè)法人的,要求近1年未發(fā)生重大安全生產責任事故,申請時未被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納入安全生產整改期或納入交通誠信失信名單;車輛所有者為個人的,要求已取得中山市網約車駕駛員從業(yè)資格,且名下無尚在經營使用期內的網約車。
推動“兩證”融合
“交通主管部門希望推動巡游出租車和網約車駕駛員證的融合,擴大人才隊伍。”市交通運輸局相關負責透露,征求意見稿提出,駕駛員申請《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駕駛員證》時,可自主選擇是否需要增選“巡游出租車”經營范圍,增選經營范圍的駕駛員只需參加一次考試,考核合格后發(fā)放《出租汽車駕駛員證》(含巡游和網約車)。這意味著,當新司機參加網約車駕駛員考試時,如果增選“巡游出租車”經營范圍,即可通過一次考試,獲取含巡游和網約車兩種資質的證件。
記者 何淼
◆編輯:龍慧◆二審:鄭沛鋒◆三審:周亞平